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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光膜”)《关于提议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香港光膜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议人香港光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光膜、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香港光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清溢光电24,659,100股(占清溢光电总股本的9.24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广新集团。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过户。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香港光膜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香港光膜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香港光膜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中国本土领先的以研发、生产、销售平板显示和半导体掩膜版为主营的掩膜版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平板显示掩膜版企业之一。在“十四五”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确立了“平板显示掩膜版+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互促共进的“双翼”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厚的客户资源。

未来,公司将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紧跟掩膜版行业的发展方向,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在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同时加速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高公司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2020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实施现金分红7,203.60万元,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024年度,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不断创新与投资者的沟通频率和方式,实现业绩说明会全覆盖,并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多则投资者问题,开展了多次投资者调研活动。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专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