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余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0,501.5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4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467,28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4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700,93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控制的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提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及其控制的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余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