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5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3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
至2024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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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并回避表决。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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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2月2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zzgx@willfar.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一楼9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798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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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回购方案相关实施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14,825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的比例为2.46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0元/股,最低价为20.99元/股,回购均价24.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48,302.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施情况和需求,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