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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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韦茜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韦茜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韦茜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披露日,韦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和董事会对韦茜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长张旺先生和董事贾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孙国强先生和董事崔铭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王天昊先生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天昊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建议和提名,补选董事王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葛顺奇先生(独立董事)、王卓先生、李莉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担任。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及举报人保护政策(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关于清算注销三级控股子公司文昌泰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文昌泰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泰达”)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文昌泰达为推进在海南省的区域开发业务而设立。目前文昌泰达无业务,无人员,无融资贷款,无担保,故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截至清算时点2023年7月31日,文昌泰达资产总额为3,466.30万元,净资产3,346.58万元,负债总额为119.72万元。根据股权比例,南京新城预计分得2,007.95万元。最终分配金额以清算结果为准。本次注销会使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该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有利于提高管理及资源配置效率,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简 历

王天昊,男,37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公司法务部部长、公司律师。历任公司法务部副部长、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

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六、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七、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意向收购标的公司的

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环保”)破产清算申请。

一、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拟收购深港环保持有的郧西县南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水源公司”)51%股权,与深港环保签署意向收购相关协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深港环保支付了2,000万元的意向金。同时为保证公司权益,深港环保向公司质押其所持南水源公司51%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公司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出质股数为9,678.08万股。截止目前收购事项尚未完成。

二、深港环保基本信息

深港环保成立于2006年10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38993264;注册资本:10,24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按资质证书经营);环境工程设计、咨询、评价、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环境科学研究;生态文明规划与研究;低碳评估与研究(清洁生产审核、碳核查、节能评估);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海洋环境、生态、声环境)调查、信息咨询、评价、监理、检测、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环境治理技术、土壤环境治理技术、海洋环境治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养殖技术、高效吸附材料等)引进、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培训;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生物有机肥;清洁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环保产品和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购销和维修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畜禽养殖和销售、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按照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提交相关材料,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深港环保的破产清算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深港环保的破产清算方案尚未出台,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准确估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