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3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并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3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广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9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向公司提出辞任。
4、公司经与立信事务所反复协商沟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06人,注册会计师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亚太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8.6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37亿元。
2022年度,亚太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55家,收费总额6975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4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8人次和纪律处分1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于蕾,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明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亚太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预计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RMB650,000.00),与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尚未为公司提供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因此其不涉及对公司上年度发表审计意见的情形。公司原聘任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立信事务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辞任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机构的函》,立信事务所表示“综合考虑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和工作安排情况,经过评估,无法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要求亚太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履行好审计机构职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审计委员会将会对其审计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持续完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应尽职责与义务,并要求公司与亚太事务所尽快就审计工作展开深入沟通,确保审计机构尽快履职,保证2023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亚太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其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因临近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即使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能依规完成聘任工作,其能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其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investor@gxwin.cn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13;投票简称:“观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所列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具体见下表)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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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次会议,审议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审议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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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7:00时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590400)送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邮政编码: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