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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增持情况: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于2024年2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60,460股(以下简称“首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 后续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2,000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发来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吴建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迪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储正女士、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2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9%。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主体吴建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于2024年2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6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增持金额为714.03万元,成交均价为8.30元/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迪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储正女士、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2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9%。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首次增持后,迪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荣先生、吴储正女士、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580,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6% 。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吴建荣先生将按照下述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由吴建荣先生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金额:吴建荣先生拟增持金额为2,000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吴建荣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