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5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张涵洁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2024-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王华清先生简历
王华清,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华清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华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王华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张涵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涵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涵洁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涵洁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涵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024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华清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华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传真号码:028-85184099
电子邮箱:wanghuaqing@cdgxfz.com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王华清先生简历
王华清,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华清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华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王华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无法获得审批通过导致交易被终止、交易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交易被终止等多项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中止、取消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产生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电子集团”)、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1月已更名为“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于2023年9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及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6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69)。
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照《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并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8日、12月18日及2024年1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6、2023-91、2024-1)。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曾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高投电子集团竞价购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持有的华鲲振宇22%股权等事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
2024年2月18日,公司收到高投电子集团的通知,2024年1月23日,高投电子集团与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长虹基金”)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高投电子集团受让申万宏源长虹基金持有的华鲲振宇3%股权。高投电子集团购买长虹控股集团及申万宏源长虹基金合计所持华鲲振宇25%股权交易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后续将按程序进行前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高投电子集团此次收购的华鲲振宇25%股权不参与本次交易,上述收购事项不涉及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成都市国资委审核后报成都市政府审定,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等决策及报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涉及审批程序复杂、预计周期较长,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审批通过,以及取得相关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审批通过,则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