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2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9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陈心颖、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项有志、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郭田勇共12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同意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2024年股息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1、发放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本行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亿元(含税)
2、计息期间: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6日
3、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6日(星期三)
4、除息日:2024年3月7日(星期四)
5、派息日:2024年3月7日(星期四)
6、发放对象:截至2024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01股东
7、派发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6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亿元,额度期限1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平安不动产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不动产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平安不动产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4346.80亿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5410.9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1.48%。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业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不动产于1995年1月6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5553F,注册资本:人民币2,116,052万,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171号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主园孵化主楼六楼622,主要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达强。主要经营范围:工程管理;工程顾问及监理;装修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受委托管理的物业的租赁业务;投资商贸流通业;物流园区投资及运营;养老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开展业务)。
截至2023年9月末,平安不动产资产总额为1075.09亿元,总负债594.23亿元,所有者权益480.86亿元,营业收入 25.93亿元(含投资收益),净利润 1.6 亿元。平安不动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不动产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亿元,额度期限1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不动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38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