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9.01元/股)的85%((即41.66元/股))的情形,触发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卡倍转02”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卡倍转02”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卡倍转02”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徐晓巧先生和王凤女士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完工,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956.70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并对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事项,同时对拟结项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