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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1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实业”)的《关于补充质押告知函》,获悉博维实业对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5,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3.8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5%

是否为限售股:否(博维实业承诺2024年6月25日前不减持)

是否为补充质押:是

质押起始日:2024年2月20日

质押到期日:2026年12月12日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质押用途:补充质押

上述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的情况,博维实业具备履约能力,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吉林数字”全称为“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数量为1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4.00%,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二、关于本次股份质押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维实业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博维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积极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博维实业出具的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