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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发生
非交易过户情况的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4-01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发生

非交易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过户导致的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18.78%变至18.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 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经核查有关股东名册信息,并向塔城国际核实:2024年2月20日,塔城国际因非交易过户,减少所持公司股份1,534,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塔城国际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8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7%;

2.本次非交易过户,塔城国际通过非交易过户减少1,534,884股;

3.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3.87%减少至13.71%。

二、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引起。

塔城国际目前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非交易过户为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非交易过户的对象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系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恢318号之三】,进行的裁定。该部分股份系2024年1月11日至12日进行司法处置拍卖并最终流拍的170万股(可详见公司2024-002号公告)的一部分。该次流拍价1995.8万元。申请执行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接受其中的1,534,884股以流拍股票抵债(11.74元/股,共计人民币18019538.16元),抵偿被执行人塔城国际所负部分等额债务。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4-01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股份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0.13%。

● 目前处置拍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2024年2月21日,公司经塔城国际告知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核实,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川01执恢318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6日14:00时至2024年3月27日14: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标的物: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65,116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票总股本的0.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信息

(一)拍卖标的物: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165,116股股票。

展示价:1528974.16元

起拍价:实际起拍价以开拍前20个交易日每股的收盘均价乘以总股数(165,116股)

保证金:30.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注意事项:

1、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入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令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普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特殊规定。

3、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4、股票过户(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

5、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6、买受人竞买成交井过户后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二)本次司法拍卖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注意事项,可详见有关网站信息。投资者可登录https://sf-item.taobao.com/,在右上角搜索框搜索“西藏珠峰”,即可找到相关法院发布的司法拍卖公告。

二、本次司法处置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因与申请执行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相关司法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司法裁定【(2023)川01执恢318号】,处置拍卖塔城国际持有的上述公司流通股份。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24年1月11日14时至2024年1月12日14时司法处置拍卖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70万股,因无人出价流拍。拍卖及有关进展详情可详见2023-042及2024-002号公告。此后申请执行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接受其中的1,534,884股以流拍股票抵债(11.74元/股,共计人民币18019538.16元),抵偿被执行人塔城国际所负部分等额债务。2024年2月20日,1,534,884股完成非交易过户,具体可详见同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次拍卖的股份为上述170万股扣除非交易过户后的剩余部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125,307,66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本次将被处置拍卖的股份为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165,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目前股票处置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票处置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