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公开发行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G三峡EB1”)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54.1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前次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权益变动日的次一交易日)至2024年2月20日,中国三峡集团公开发行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累计换股24,902万股,中国三峡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动减少24,902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三个账户合并计算。),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54.1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5,310万股,其中中国三峡集团账户持股数为995,465万股,G三峡EB1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持股数为117,695万股,G三峡EB2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持股数为70,984万股,一致行动人账户持股数为141,165万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G三峡EB1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换股期内,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