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同达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37万元,净利润-697.50万元。
3、公司接受的赠与资产朗绿科技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建筑商,部分房地产客户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形,朗绿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可回收性存在一定的风险。截至2023年末(未经审计),朗绿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2,556.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2%;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20,252.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
4、公司将在2024年3月30日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公司2023年度实现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而退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第一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在前述媒体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4-005。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同达 公告编码:临2024-008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4-006。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积极组织相关方就《问询函》所涉问题予以答复。因《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申请,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查证、核实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完整和准确,经申请,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