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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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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以电话或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产生,经认真考察,认为刘文峰先生具备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条件,选举刘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文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城星国际A座17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斯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6 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 14 项议案已审议通过。

3、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佳荣、章磊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刘文峰简历

刘文峰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2015年1月2020年11月,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研发员;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峰先生通过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6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或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斯薇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产生,经认真考察,认为孙斯薇女士具备当选为公司董事长的条件,选举孙斯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斯薇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孙斯薇(主任委员)、史元晓、潘志彦。

提名委员会:蒋浩(主任委员)、潘志彦、孙斯薇。

审计委员会:谢会丽(主任委员)、蒋浩、孙斯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志彦(主任委员)、蒋浩、史元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同意聘任史元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琛先生、朱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丽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菡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系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周菡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职董事会秘书的职业素质。

本议案含5个子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史元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聘任刘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聘任朱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聘任李丽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聘任周菡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李丽君女士、周菡语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史元晓先生、刘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4、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同意聘任裘东明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聘任周能传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内审部负责人事项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含2个子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裘东明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聘任周能传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裘东明先生、周能传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简历

1.朱炯

朱炯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员、总经理助理、董事;2006年12月至今,兼任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炯先生通过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22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2.李丽君

李丽君女士,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2023年9月,历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兼营运管理专员、财务中心副经理、财务中心经理,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管理经验,拥有中级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职称。2023年12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丽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3.周菡语

周菡语女士,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月至2023年5月,任谷歌广告(上海)有限公司Technical Solutions Consultant;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目前还担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菡语女士通过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越”)间接持有公司0.0061%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孙斯薇女士为母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571-86970361

邮箱:investor@dragon-chem.com

传真:0571-88391332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

4.裘东明

裘东明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曾任职浙江钱啤集团/华润雪花啤酒(浙江) 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裘东明先生通过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越”)间接持有公司0.0637%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5.周能传

周能传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代表/投资经理、杭州益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中电(重庆)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法务,2023年9月加入公司证券投资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能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571-86970361

邮箱:investor@dragon-chem.com

传真:0571-88391332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