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4-006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鉴于相关事项的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当天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先生已在会议上就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作出了说明,并获得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6个月,展期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已出租的自有房产所签订的部分租赁合同对应的租金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展期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4-007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展期并提供担保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提供质押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8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银行授信以部分自有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11495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0317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0321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0323号。
公司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进行了借款,鉴于相关借款已于近日到期,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6个月,同时公司继续为前述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前述银行授信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梦幻星生园传媒有限公司以其部分应收账款为前述银行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要求,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已出租的自有房产所签订的部分租赁合同对应的租金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追加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银行授信追加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