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财富”)协商一致,自2024年2月29日起,新增中欧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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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5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5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5 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5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成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 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
2.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的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
份额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
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自2024年2月29日起,新增招商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19097)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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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2月29日起,新增中国民生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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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3.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