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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1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2月19日连续八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14.69%,存在短期股价涨幅过大后,大幅回调的风险。

●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中暂未涉及Sora业务,目前没有从事AI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2月19日连续八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14.69%,存在短期股价涨幅过大后,大幅回调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Sora概念股,公司主营业务中暂未涉及Sora业务。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对“上证E互动”平台上关于AI相关技术应用提问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目前没有从事AI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AI相关技术应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发展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较大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2月19日连续八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14.69%,存在短期股价涨幅过大后,大幅回调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2023年业绩预亏的风险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000万元到-64,000万元,将出现亏损。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热点概念风险

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Sora概念股,公司主营业务中暂未涉及Sora业务。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对“上证E互动”平台上关于AI相关技术应用提问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目前没有从事AI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AI相关技术应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发展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