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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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13651 债券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松霖”)、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漳州松霖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12,000万元;为倍杰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10,000万元;控股孙公司厦门市华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瑛实业”)为其母公司倍杰特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18,000万;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漳州松霖担保余额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倍杰特担保余额人民币0万元,华瑛实业已实际为倍杰特担保余额人民币1,898.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3,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8,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漳州松霖、倍杰特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事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本次公司为漳州松霖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800万元;本次公司为倍杰特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且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漳州松霖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倍杰特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倍杰特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最高限额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改造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后三年止。

(二)漳州松霖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的最高限额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寺)、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改造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其他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累计金额为22,000万元,控股孙公司对其母公司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8,000万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39%。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