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0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00,在上海新世界城15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章孝棠先生、董事李苏粤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会议听取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沈为民先生所作的《公司2023年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一致认为:行政工作思路清晰,2024年是推进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深化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将持续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各项任务,坚持党建引领,加快转型提质、强化创新驱动、提高管理效率,以“做强百货零售业、做优医药保健业、做精酒店服务业”为重点,巩固上海传统商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地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发动并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争创佳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湧先生、强志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章孝棠、周颖、李建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4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因此,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4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文华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王文华女士因即将到达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职务。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文华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为企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李蔚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
同时,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长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聘任事项已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4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众华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⑴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⑵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⑶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希曦,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
⑵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10万元,同比降低9.52%。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从201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上会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将满10年。上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上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因此,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工作,并参与了评标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众华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文华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王文华女士因即将到达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职务。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文华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为企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认为李蔚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李蔚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
同时,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认为余长炜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长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个人简历
李蔚:男,1976年12月出生,民族:汉族 ;学历:在职大学;职称:中级经济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历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界城五楼商场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四楼商场经理,品牌招商部经理、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兼二楼商场经理。现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长炜:男,1977年2月出生,民族:汉族 ;学历:大学、会计硕士,经济学学士;职称:高级会计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会计经理,百联全渠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国药诺达智慧后勤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现挂职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4:00,在上海新世界城15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公司2023年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内容清晰、完整,2024年是推进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深化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将持续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各项任务,坚持党建引领,加快转型提质、强化创新驱动、提高管理效率,以“做强百货零售业、做优医药保健业、做精酒店服务业”为重点,巩固上海传统商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地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发动并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争创佳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批和表决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4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在日常经营中,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与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丸商业运营”)、上海豪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都大酒店”)等主体会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消费卡结算、租赁生产、办公场所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三位独立董事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湧先生、强志雄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审批和表决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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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着有利于公司(含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提升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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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湧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00号西楼2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参股、开发、合作,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新世界集团总资产824,723.15万元,总负债463,430.36万元,净资产361,292.79万元,营业收入9,328.07万元,净利润29,573.95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世界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之股东,公司董事长陈湧担任新世界集团董事长。
2、公司名称: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一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28号718室,B1B-18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身休闲活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产品修理;广告制作;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照相器材及望远镜、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钟表与计时仪器、金属工具、日用品、日用玻璃制品、光学仪器、可穿戴智能设备、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光学玻璃、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歌舞娱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新丸商业运营总资产20,308.65万元,总负债27,689.97万元,净资产-7,381.32万元,营业收入26,524.88万元,净利润1,030.0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世界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3、公司名称:上海豪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40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豪都大酒店总资产330.55万元,总负债737.92万元,净资产-407.37万元,营业收入556.77万元,净利润-226.3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世界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含子公司)与新世界集团及其子公司、新丸商业运营、豪都大酒店等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消费卡结算、租赁生产、办公场所等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与新世界集团及其子公司、新丸商业运营、豪都大酒店等合计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三)履约安排
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如需),当采购、销售商品、消费卡结算、租赁生产、办公场所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与新世界集团及其子公司、新丸商业运营、豪都大酒店等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并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3日、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婕、周晓怡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佳云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委派的张婕、沈佳云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经重新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指派注册会计师张晓荣接替张婕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巢序接替沈佳云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完成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晓荣、周晓怡,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巢序。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