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82,6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682,343.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1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泰和新材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泰和新材是中国首家氨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芳纶纸生产企业和全球首家智能纤维生产企业。业务横跨高性能纤维、特种纸、精细化工等多个产业领域,拥有氨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芳纶纸、智能纤维五大主导产品,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高性能纤维研发生产基地。
上市以来,泰和新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等方式融资,用于支持服装用间位芳纶、对位芳纶产业化、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防护用对位芳纶、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等项目的建设。
公司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既夯实了公司主业发展基础,又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现双增长,提质增效成果显著,成功入选 “科改示范企业”,并在2022年度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评估结果中获评“优秀”。
近年来,公司在聚焦高新技术材料主业的基础上,确定了新能源汽车、智能穿戴、绿色制造、生物基材料、信息通信、绿色化工六大新业务发展方向,并加速推进完整的产业链建设,智能纤维、芳纶涂覆锂电隔膜、绿色印染、复合材料4个增量业务开始生产经营,公司业务领域持续扩展,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存量业务提升、增量业务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三大发展方向,创新机制、优化管理,支撑存量业务产能扩张,加速增量业务利润转化,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
二、坚持创新驱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泰和新材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灵魂和生命线,面对国外垄断和技术封锁,探索建立支撑创新、引领创新、激励创新的制度体系,屡屡突破“卡脖子”技术,在自主创新中一次次赢得发展主动权。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构建了行业领先的一体化、全链条研发体系,具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和专利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研发技术人才团队,并与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完善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机制,紧密对接市场需求、全面覆盖产品需要,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签订联合培养基地,形成多路径产学研合作体系,支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创新和研发。
公司拥有全国芳纶工程领域唯一的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21个行业领先的研发平台,3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先后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25项,拥有260余项授权专利,参与主导编写国家和行业标准100余项,是我国化纤行业参与全球高技术竞争的标杆企业。
公司将持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加快推进“双创中心”建设,加速技术更新迭代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中心以“动力之源、人才高地”为定位,围绕六大新赛道,推进增量项目研发和成熟项目的产业放大;创业中心以“增长极、赛马场”为定位,做好锂电隔膜、复合材料等创新业务的培育,打造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研发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布局,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完成集团组织优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保障股东权益。持续规范审计管理,完成风险内控管理提升项目落地,规范主要业务的240个管理流程,实现制度流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全过程可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董事会运作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持续向管理要效益,严格财务内控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强化品质管理,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优化审计机构选聘和内部审计管理,以高质量公司治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提升自律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价值的传递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注重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上市以来,公司坚持召开业绩说明会,并积极通过参与路演、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与投资者交流。为了与投资者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公司主动邀请投资者、分析师走进企业,进行互动交流,连续两年在烟台、宁夏两个园区组织数场大型调研活动,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研发负责人及产品经理等组团接待,从各个角度向投资者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就投资者关心的产能、市场开拓、竞争优势、产品研发、发展思路、人才激励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拉近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距离,增进双方的了解和互信。
为满足中小投资者对公司信息需求,公司设立了投资者热线电话及投资者邮箱,及时通过互动易回答问题,让投资者能够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年度报告、半年的报告发布后,制作可视化报告,方便快速、准确地掌握公司定期报告关键信息,并积极参加“走进上市公司”线下活动。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ESG建设,积极承担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责任,发布了中英文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得到了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肯定,连续两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级。
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等交流形式,将公司的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市场,使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运作模式、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树立市场信心。
五、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了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投资者真正分享到企业发展壮大带来的红利,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增强对股东的回报,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上市15年,累计分红19亿元,近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未来公司将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六、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彰显公司未来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积极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202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82,6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0%,支付的总金额为71,682,34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