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进一步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隐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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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研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并弱化指标对权益投资的约束。适度提高每一区间偿付能力充足率所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跟踪已出台的降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股票、公募REITs风险因子政策实施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风险因子计算方法,探索进一步降低其他优质的、符合国家战略的上市公司股票风险因子,扩大鼓励范围。
三是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全面建立3年以上的长期考核机制。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和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协调统一的考核体系,引导机构全方位建立健全与长周期考核相适配的管理制度。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养老金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完善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规则,研究将年金基金按照风险偏好划分为不同的投资组合,实施差异化投资运作,对于风险承受能力高、距离退休时间较长的,可适当提高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适时加大个人养老金领域的税收抵扣力度,鼓励增加缴存规模。
五是鼓励公募基金主动优化服务。引导基金公司以满足中长期资金投资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盈利较稳定、估值较合理、抗波动属性较强的红利型股票发掘力度和基金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宜于中长期资金投资的产品谱系。
优化金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置
据悉,贾文勤拟在全国两会提交“关于优化金融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置,助力建设金融强国”的建议。她建议,根据目前“一行一局一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和分工,统筹设立多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人民银行对金融通用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形成由金融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各技术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工作交流机制;加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金融标准化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金融领域各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事务,在国际标准化舞台发出中国声音。
贾文勤还建议审理金融行业劳动争议案时将监管机构部门规章纳入审判依据。具体而言,将金融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纳入司法审判的依据或参考,形成一套可便捷查询的审理参照;由金融监管机构出台风险责任追溯和倒查规则,明确个人风险责任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责任分担比例;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形成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高效协作框架;强化金融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保障。
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免收或定额收取诉讼费用
贾文勤建议,明确将投资者保护机构纳入诉讼费用缓交、免交、减交范围,可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提起诉讼,缓交、免交诉讼费用或者定额交纳诉讼费用”,从制度层面助力投资者保护机构更好履职尽责。
关于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市场,她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事务所责任保险市场困境,培育做大市场,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风险承担和民事赔偿保障能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包括完善制度政策;强化保险供给,规范保险条款、丰富保险产品;推广集中投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