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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伍爱群:在收购等环节提升上市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2024-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 伍爱群

◎记者 陈梦娜 宋薇萍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伍爱群一直关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日前,他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完善上市公司外汇风险治理,进一步通过市场化监督机制揭露和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全国两会,伍爱群将提交22件提案,聚焦金融、科技创新、卫星产业和城市风险等领域。在金融领域,伍爱群提出健全初级农产品供给的金融保障、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提案;在科技创新领域,提出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推进人工智能立法、加强数据安全治理等方面的提案;在卫星产业领域,提出“双碳”监测卫星技术产业应用等方面的提案。

引导上市公司建设外汇风险内控体系

上海证券报:请问在鼓励上市公司“走出去”的形势下,监管部门如何为上市公司管理外汇风险提供更多渠道,完善上市公司外汇风险治理机制?

伍爱群: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上面临较大的外汇风险。为引导上市公司注重建设外汇风险内控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外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妥善有效管理外汇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国际化发展及整体质量和估值的提升,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外汇风险治理:

第一,在证券注册发行、上市审核、上市公司收购等环节,明确外汇风险治理和披露的要求,提高监管政策的透明度,降低和避免监管预期差。在相关立法或监管制度中,要求具有涉外业务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和上市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中对“外汇风险状况、外汇风险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予以充分披露。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在发生大额汇兑损失时,应以公司财务方面发生重大损失或者重大风险事件进行报告和披露,督促上市公司重视外汇风险管理,搭建外汇风险内控框架,包括配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策略、完善内控制度等,全面做好外汇风险管理。

第二,修改相关监管制度,适度拓展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内容和保荐督导职责。将发行人、上市公司的“外汇风险状况、外汇风险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明确纳入保荐人应当充分了解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范畴,要求保荐人将此项作为核查验证证券发行文件、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的关注事项之一。

第三,推出外汇期货、标准化外汇期权等国际上运行成熟、成本低廉、交易便捷、风险可控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率先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先行先试。上市外汇期货等场内汇率避险工具,为上市公司管理外汇风险提供更多渠道和选项,提高上市公司开展汇率避险交易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降低上市公司开展汇率避险交易成本。

第四,由证券市场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针对上市公司高管、财务人员等内部人员的外汇风险管理培训。强化上市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意识,加强“风险中性”理念,培养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人员,提高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学会通过外汇风险自然对冲、提高人民币支付结算比例、灵活配置外汇资金池等方式管理外汇风险。

完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机制

上海证券报:您对加快完善证券市场市场化监督机制有哪些建议?

伍爱群: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化监督机制揭露和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功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估值和质量,建议加快完善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市场化监督机制。

应当完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相关规定,让证券市场“净化者”和“吹哨人”毫无后顾之忧地积极举报和揭露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建议监管机构综合考虑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隐匿性和复杂性、实名举报人可能面临的打击报复风险和损失、所举报案件影响力和社会经济作用等方面,提高违法金额超亿元的大案要案举报奖励金额上限至300万元以上。

另一方面,从以往案例来看,对打击报复的担忧和恐惧是导致举报减少的重要因素,建议改进违法线索举报受理平台,以更优的制度安排保护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防范内部人员泄密,从源头上保护举报人免遭打击报复,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和内心恐惧。

另外,丰富市场化监督机制,建议制定“第三方研究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引导第三方研究机构通过适当渠道规范发布针对上市公司股票的沽空报告,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产生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负面影响,正确发挥其市场化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