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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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仙鹤”),湖北仙鹤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湖北仙鹤担保的金额为134,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湖北仙鹤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2,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了满足湖北石首投资项目发展需要,湖北仙鹤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石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用于湖北石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同时,公司与工商银行石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仙鹤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34,2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 湖北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34,200万元

6、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湖北仙鹤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符合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和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88,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888,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