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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兼职情况:无

(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3)本期签字会计师:周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柒拾伍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壹拾伍万元整。2024年度审计收费较上一期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能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将继续按照合同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相关规定,原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符合相关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相关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24年3月29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29日止,同时将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29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联环药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8日

至2024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证券部

(三)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邮政编码:225127

电话号码:0514-87813082

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遇宝昌先生、王春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遇宝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春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遇宝昌,男,中国国籍,1984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一2018年1月任公司证券部主任助理,2018年1月一2020年11月任公司审计事务部经理,2020年1月一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4月28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春元,男,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1990年8月毕业于扬州化工学校工业分析专业,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执业药师。2010年8月起历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支部书记,2017年11月起历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党委秘书、党委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2021年2月兼任联环集团监察专员室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联环健康产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26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张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张婧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婧,中国国籍,女,1988年7月30日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化验员、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组长、质量控制部经理助理、质量控制部副经理、团委书记。现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受权人。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正)》(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正文修订内容对照表

■■

2、《公司章程》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公司章程》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