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5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可能不同。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自目标日期次日起,本基金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针对目标日期前申购确认的基金份额,若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3年,则以目标日期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3月8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 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 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