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6日、3月7日和3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公司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转为正值。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6日、3月7日和3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1)。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5、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45,448,761.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2,738,883.89元。年度审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转为正值。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五)公司核心资产已被冻结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逾期金融负债本息合计约12.75亿元,因负债逾期引发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资产被冻结查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公司资产。具体情况将以公司收到相关法院文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