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分别持有公司3.18%、3.18%股权,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1.82%,合计控制公司58.19%股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公司总股本为23,762.38万股,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52.98%的股权,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比例最高至8.95%,邹凯东先生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自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202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其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1.93%股权,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与特定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7、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4年4月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4月11日8:00至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 0512-56979228
传真: 0512-58226639
邮编: 215600
联系人:陈龙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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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