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5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东莹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1。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东莹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0.83%)提名文高连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文高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审查提名人和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以及候选人的履历等,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高连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及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曾任国内贸易部政策体制法规司科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主任科员,海南果蔬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主任。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7日
至2024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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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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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联系人:樊吉社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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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