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4-0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本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1日及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3-027及【CIMC】2023-05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及通函。
本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31号)(以下简称“431号接受通知书”)。根据431号接受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自431号接受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1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4年3月8日,本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1日全额到账,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2.09%(年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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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得款项为人民币20亿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情,请参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4-03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作出回购H股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H股自愿退市
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于2024年3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3.5发布公告,内容有关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中集车辆全部已发行H股(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以下简称“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以及建议中集车辆H股自香港联交所自愿退市(以下简称“中集车辆自愿退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持有中集车辆728,443,475股A股,占中集车辆全部已发行A股约50.11%及占中集车辆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6.1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集车辆?417,190,600?股H股,占中集车辆全部已发行H股约73.98%及占中集车辆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0.68%。
有关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和中集车辆自愿退市的相关议案尚须提请中集车辆的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集车辆自愿退市尚需经过香港联交所批准相关的申请。
关于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和中集车辆自愿退市的更多信息,请详见中集车辆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和中集车辆自愿退市受限于若干条件的满足,其中中集车辆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和中集车辆自愿退市及中集车辆H股要约回购是否成为无条件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