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994,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9,420,1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646,550股,下同)的35.629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205,39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5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88,7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4%。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8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陈超先生、王志坚先生、彭磊先生、徐一佳女士、余寅萍女士、翁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6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7%。
(2)选举王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3)选举彭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4)选举徐一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5)选举余寅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6)选举翁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任永平先生、张雅先生、孔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任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6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2)选举孔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3)选举张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周峰先生、吕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国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周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2)选举吕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95,979,5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4,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飞、周汉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16:30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员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陈超先生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永平(独立董事)
委员:孔烽(独立董事)、翁苗(非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雅(独立董事)
委员:孔烽(独立董事)、陈超(非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永平(独立董事)
委员:张雅(独立董事)、陈超(非独立董事)
4、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超(非独立董事)
委员:孔烽(独立董事)、王志坚(非独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陈超先生的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王志坚先生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寅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余寅萍女士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一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徐一佳女士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徐一佳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
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0512-83639328
电子信箱:info@rnafilms.cn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璐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贺璐女士简历如下:
贺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贺璐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0.480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王静女士简历如下:
王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静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静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
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0512-83639328
电子信箱:info@rnafilms.cn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六)《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17:30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周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周峰先生的简历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