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5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骏鼎达”,股票代码为“301538”。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82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111.1773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15.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85.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39306981%,申购倍数为4,178.7330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3月1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809,91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68,489,232.0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0,08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237,767.9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15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87,473,0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516,89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0,089股,包销金额为2,237,767.98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4009%。
2024年3月1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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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051605、010-5605160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