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0万元后,公司及子公司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增加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口代付、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等品种业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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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智算”)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调整后公司整体的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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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品种、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审批后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文件签署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智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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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计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进行调剂。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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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涉及2022年度数据按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调整后的数据核算,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2023年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腾云智算其他股东未进行担保的理由和说明
腾云智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处于控股地位。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腾云智算的管理控制,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其重大经营事项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充分论证和决策,由公司实际控制,并能够掌握其经营、财务状况,其经营风险可控。腾云智算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对腾云智算的日常经营无法造成重大影响,故公司同意腾云智算的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腾云智算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的80.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4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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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4月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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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授权委托书需填写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