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修改《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的内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同步披露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附件:《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关于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修改《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申赎净额结算”的内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并同步披露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附件:《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