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6版)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无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无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程正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程正凤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并将续聘事项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6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授权事宜: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限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委托理财的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对资金使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8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经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建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建红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朱建红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其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朱建红女士简历
朱建红女士,汉族,生于197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年7月-1999年7月在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任培训生;1999年7月-2003年5月在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03年5月-2007年1月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2007年1月-2015年4月任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4月-2016年3月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2016年3月-2017年4月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5年12月起任张家港宏昌高线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月起任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起任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起任张家港景德钢板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起任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起任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起任江苏沙钢荣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起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财务部部长;2017年5月起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起任江苏沙钢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3月起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任张家港市沙钢集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起任沙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建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建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9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至5:00在“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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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宁先生、总经理肖瑶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瑞雪先生、财务总监田太垠先生、独立董事刘娅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