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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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额度及期限:兴通海运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产品范围: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及利息174.49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为保持变更前后可比性,上表列示的变更后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不含利息。

注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开展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330.00万元,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61.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1.40%)及利息174.49万元(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日、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括募投项目变更时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船舶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募集资金的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该项目无节余资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来自“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该项目系2022年9月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锁定业务机会,公司以自有资金4,120.00万元支付部分船舶购买款项,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也产生了节余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361.3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61.3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