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0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公司项目用途分别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同意授权公司及铭庆电子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2,900.00万元调整为21,959.4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7,459.4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李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1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提供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3、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2,900.00万元调整为21,959.4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23,626,06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2,900.00万元调整为21,959.47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1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公司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基建部分)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组织实施,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7,459.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23,626,06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及调整后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基建部分)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组织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7,459.47万元。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铭庆电子提供借款,铭庆电子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除经董事会审议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63823679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4号楼
7、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63,120.37万元,负债总额为38,803.76万元,净资产为24,316.6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6,426.07万元,净利润为172.8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44,518.66万元,负债总额为21,287.07万元,净资产为23,231.5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41,720.00万元,净利润为-1,148.27万元。(未经审计)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铭庆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从而加快募投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提供的借款将会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铭庆电子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并增强其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铭庆电子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7,459.47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提供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1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23,626,06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及调整后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1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李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86921000
联系传真:0769-81701563
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1号楼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李兰女士简历
李兰女士,出生于199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历任财务相关岗位,2022年8月加入董事会办公室。
李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截止目前,李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