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历年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等关联方签署了相关业务协议。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0,525.89万元,以2023年实际发生额为基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对2024年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4年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1,152.09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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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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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日报社是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出版单位,开办资金为420,296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永忠,注册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372号(双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和政策,围绕中央、省、市的宣传任务,开展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采访和编辑业务,承担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新闻实业发展的任务。
2.预计将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广州日报社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主要从事书报刊的出版、发行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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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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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州地铁的广告媒体运营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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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1.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64%的股权,广州大洋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21%的股权,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广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晓梅担任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公司副总经理曹洋担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以往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满足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2024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交易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合同,按合同履行。
(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以前年度已经确定,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主要有:
1.广告代理业务
根据广州日报社与广报经营于2010年10月28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授权经营协议和《广州日报》广告发布协议,从2010年5月31日起,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无限期独家排他经营与《广州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010)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广州日报》商号、商标。除采编业务外,广州日报社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广州日报》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经营性业务。广报经营因业务需要可将《广州日报》报纸经营性业务整体或部分授权广报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在广州日报社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授权给广报经营的其它关联企业经营。对于广州日报社从事的《广州日报》采编和广告发布工作,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见报广告收入总额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比例为20%。
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经营《广州日报》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广告业务,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新媒体广告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根据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十三家系列报刊授权经营协议》,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排他经营《读好书》《广州文摘报》《美食导报》《岭南少年报》《老人报》《足球》《新现代画报》《篮球先锋报》《舞台与银幕》等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商号。除采编业务外,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经营性业务。除非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得随意中止、终止上述授权。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由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实施全面的、独立的、充分的经营管理。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每年按照200万元(含税)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授权经营费。
2.策划活动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等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委托广州日报社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文案策划、展会活动等服务,服务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3.印刷业务
信息时报、南风窗、看世界等报纸杂志委托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刷,印刷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4.租赁业务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等地址共计66处物业,租赁期至2032年9月30日止。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出租给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的物业包括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共计42处物业,总建筑面积3296.2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年,暂定起租日期为2024年4月1日(实际以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报美育文化有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房屋租赁协议:1.承租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号(3层302、316铺物业)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该场地面积1320.88平方米,租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2.向广州日报社承租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康乐宫房屋,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9日。3.向广州日报社承租花都区新花公路以西0809083号地块、狮岭镇瑞边村0809074号地块,建筑面积6143.7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9日。
5.其他业务
广州日报社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不定期委托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刊登自身宣传广告,或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购买其他服务。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获广州日报社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范围内无偿使用“广州日报”商号。
6.咨询服务
本公司为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介绍潜在投资项目;为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意见、设计投资和退出方案等)。协议自2022年5月签署之日起生效,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以终止。
7.网络服务
大洋网与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教育局项目合同,为其提供舆情、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内容运营服务。大洋网与广州市时报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学项目,为其提供课程研发、执行及导师培训服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