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版)
项目合伙人:丁鹏,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6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禹金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4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2016年至今为长城军工、钧达股份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参加美亚柏科、丰原药业、长城军工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丁鹏先生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丁鹏先生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共计92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2023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松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定价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是必须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发生额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下同。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2)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单位:元
■
(3)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②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4)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期没有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
续:
■
(5)关联方贷款
单位:元
■
注:定价参照非关联方贷款利率。
(6)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本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7.5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二)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现代科技创新型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68,936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新型材料研发及销售;先进装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信息产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与销售;煤炭及煤炭制品、焦炭、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金属结构、机械零件、零部件、模具、建筑材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通讯设备、稀土功能材料、棉麻制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装备生产及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与咨询;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税顾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共计人民币27,77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67.6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3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4年度,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如下:
■
1、上述担保范围包括:①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②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3、上述担保事项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原则上,担保期限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但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担保期限、以长期应收款质押融资的担保期限,以具体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到期期限、长期应收款的到期期限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为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数额,公司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
3、法定代表人:杨斌
4、注册资本81,666.6667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物残值的处理;租赁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租赁担保;转让租赁;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润租赁总资产为212,391.20万元,负债合计为87,766.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4,624.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32%。2023年度净利润为8,782.4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4
3、法定代表人:潘坤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项目投资;财务咨询(除专项许可)。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德善小贷56.51%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善小贷总资产为76,619.13万元,负债合计为8,507.4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8,111.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10%。2023年度净利润为3,938.0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3、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4、注册资本:2,124.825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手付通100%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手付通总资产为11,875.80万元,负债合计为4,491.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384.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82%。2023年度净利润为1,478.4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6
3、法定代表人:刘松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天津租赁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天津租赁59.28%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租赁总资产为27,446.79万元,负债合计为5,338.7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108.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45%。2023年度净利润为1,000.6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五)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05-1706
3、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4、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深圳租赁75%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深圳租赁44.46%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租赁总资产为56,993.83万元,负债合计为14,679.0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314.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76%。2023年度净利润为2,977.5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六)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1
3、法定代表人:杨斌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持股比例:德润租赁持有润祥新能源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9.2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润祥新能源59.28%的股权。
7、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润祥新能源总资产为555.25万元,负债合计为5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86%。2023年度净利润为-4.7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共计人民币27,77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共计42,967.6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3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