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1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鲁炜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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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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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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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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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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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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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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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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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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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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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英舜(大连)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越,张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