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熙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0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熙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熙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安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伦敦分行近日签订《贷款协议》,申请30亿元人民币借款,主要用于融资置换及偿还借款、支付贷款利息等。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针对上述贷款向招商银行伦敦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保函申请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广场”),中粮广场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其持有物业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2、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广场为控股子公司熙安公司在《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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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熙安公司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5月3日,注册地址为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非本公司关联方)持有其49%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熙安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599,418,789.46元、总负债4,411,101,319.99元、净资产-811,682,530.53元;2022年,营业收入281,926,057.14元、利润总额-105,479,526.28元、净利润-151,490,622.20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熙安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362,109,289.64元、总负债4,321,703,151.49元、净资产-959,593,861.85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20,270,946.13元、利润总额-32,408,074.88元、净利润-73,889,459.32元。
截至目前,熙安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熙安公司向招商银行伦敦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借款,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针对上述借款向招商银行伦敦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保函申请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广场,中粮广场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中粮广场以其持有物业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证期间为《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广场为熙安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熙安公司融资置换及偿还借款、支付贷款利息等的需要。熙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2,835,396.9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4.0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9.6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390,349.9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5.1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0.3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445,04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8.8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37%)。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2、贷款协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0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纪元”,公司持股100%的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佛山新纪元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12 亿元的借款,约定由公司与佛山新纪元另一股东上海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皇达”)的关联方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房地产”)各按50%的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佛山新纪元追加房地产抵押担保。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2019年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佛山新纪元在借款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世茂房地产提供了同等担保。佛山新纪元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前述借款原定2035年到期,分期履行。因世茂房地产关联方上海皇达无法按股权比例履行股东义务,给佛山新纪元造成持续负面影响,导致未能依约按期偿还农业银行贷款,农业银行就与佛山新纪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佛山新纪元向农业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并诉请各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保证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近日,公司已根据约定按50%的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农业银行支付借款本金4.6亿元及对应的利息,农业银行已向广州中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
本次履行担保责任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向佛山新纪元追偿,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佛山新纪元的经营情况及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