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 允许境外个人在自贸试验区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期货账户
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
允许境外个人在自贸试验区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期货账户
◎记者 陈芳
商务部3月22日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其中明确,在自贸试验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依法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允许境外个人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等。
“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商务部服贸司、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表示。
其中,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自贸试验区版少了3条,并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具体而言,在金融开放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依法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允许境外个人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个人参与证券、期货投资,使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专业金融人才来自贸试验区提供服务,增强优质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的国际化水平。”商务部服贸司、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表示。
在文化领域,自贸试验区版清单放宽了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主创人员的中方人员比例限制,将中方人员的比例从原来的不少于1/3放宽至不少于1/4。
自贸试验区版清单采取了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在职业资格考试限制方面,取消了境外个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兽医、注册监理工程师等6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此外,在其他专业服务业中,自贸试验区版清单取消了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经营主体以及境外个人从事报关业务的限制。
“今后,境外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跨境的方式向自贸试验区内的主体提供报关服务,而不必在我国境内设立法人企业,既提高了境外报关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自由度,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贸企业更加便捷地利用境外的优质服务,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商务部服贸司、自贸区港司负责人称。
据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做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工作,及时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