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0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0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4年3月29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4年3月30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企创新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若本基金界定的国企创新主题范围不够准确或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界定,都可能使得投资者面临投资的不确定性。市场整体并不全部符合本基金的标的选择标准,因此在特定的投资期间之内,本基金的收益率可能会与市场整体产生偏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华夏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