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8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6月公司就含首次公开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监管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针对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与子公司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先锋”)、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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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358.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购买国泰君安证券收益权凭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28.77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此议案已于2023年6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调减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22.10亿元,并将该等调减金额通过向公司子公司芯联先锋增资的方式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项目”。公司将充分有效发挥募集资金作用,将该等募集资金用于建设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生产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满足芯联先锋作为新增募投项目“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所需达到的建设及生产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芯联集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芯联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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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报告期内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调减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二期晶圆制造项目的金额27.90亿元,并将该等调减金额通过向公司子公司芯联先锋增资的方式用于新增募投项目“三期12英寸集成电路数模混合芯片制造项目”。实际投入“二期晶圆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60亿元,其余资金缺口部分已由公司通过银行项目贷款的形式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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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18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19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7日(星期三)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cPDxLoXd9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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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7日(星期三)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7日(星期三)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丁国兴先生
董事、总经理:赵奇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韦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7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PDxLoXd9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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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毅、商娴婷
联系电话:0575-88421800
联系邮箱:IR@unt-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