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临海联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与本议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临海联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新材”)拟以资产抵押为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昂健”)提供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2021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二)取消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联化新材的资产结构,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公司决定取消上述联化新材为联化昂健提供的资产抵押的担保事项。
二、新增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联化新材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为联化新材提供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即为其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为保证LIANHE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联化”)的建设及后续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为马来西亚联化提供不超过等值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即为其向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一一联化新材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南洋二路3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梁海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3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联化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核实,联化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数据尾数与净资产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2、全资子公司一一马来西亚联化
企业名称:LIANHETECH MALAYSIA SDN. BHD.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与公司关系:马来西亚联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核实,马来西亚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马来西亚联化成立于2023年10月27日,不存在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
(1)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联化新材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化新材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2)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马来西亚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联化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联化新材业务经营的持续拓展所需,公司将为其提供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联化新材稳健经营,夯实基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为保证公司马来西亚工厂的建设及后续经营,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等值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马来西亚联化是公司“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一步,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上述拟担保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3,860.0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6%,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3,860.06万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若本次董事会议案均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50亿元(其中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联化昂健担保不超过13亿元,对联化新材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临海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马来西亚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化共同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6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临海联化
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临海联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增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公司为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联化”)提供不超过7.00亿元的融资担保。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和2020年6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二)调整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为保障公司子公司临海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调整对临海联化的融资担保。调整后,公司将对临海联化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即为其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一一临海联化
子公司名称: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八大道1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郭希旦
注册资本:20,168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
■
经查询核实,临海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2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
(1)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临海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临海联化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鉴于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系为公司出于员工激励目的,且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仍为临海联化的绝对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同意豁免该等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临海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临海联化调整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由于临海联化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涉及到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较多,因此关于临海联化担保调整的事项作为单独议案进行审议。临海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是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部分认缴出资人,与本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上述四名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豁免上述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3,860.0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6%,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3,860.06万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若本次董事会议案均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50亿元(其中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联化昂健担保不超过13亿元,对联化新材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临海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马来西亚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化共同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60%。
公司及临海联化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3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