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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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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股份”)提名董事艾富华先生递交的辞呈。因江铜股份工作安排变动原因,艾富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任自江铜股份提名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艾富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艾富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对艾富华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铜股份推荐沈金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沈金艳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金艳,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江西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7月至1990年3月就任德兴铜矿职工医院财务科会计;1990年4月至1991年12月历任德兴铜矿驻北京办事处科员、财务部科员;1991年12月至1993年3月就任江铜集团财务处科员;1993年3月至2003年6月就任德兴铜矿财务部会计;2003年7月至2020年4月历任江铜集团(德兴)建设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就任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4月至今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中层副职专职董监事。

沈金艳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合规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7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执行总裁沈锋先生兼任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

公司合规总监亓磊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申请辞去公司合规总监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亓磊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公司对亓磊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新任合规总监正式履职之前,仍由亓磊先生履行合规总监职责。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宁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银证券公募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公募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债券自营持仓规模上限及自营国债期货保证金上限。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其中债券自营持仓规模上限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沈金艳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后兼任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沈锋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合规总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或制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6.1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3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4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5同意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3年度中银证券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4月12日(周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董事会审阅了《提请董事会审阅公募基金业务监察稽核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38号齐鲁万怡大酒店,会议室15(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