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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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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汉杰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4月一2024年4月)任期一致。

胡汉杰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胡汉杰,男,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职称: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3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公告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批准的2024年预算,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陈培玉先生办理年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筹资业务,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拆分、贴现、银行借款累计不超过6亿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对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累计不超过2亿元,单笔不超过2000万元。以上授权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冯晓东先生、刘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冯晓东先生、刘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2023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一汽富维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富维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一汽财务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财务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一汽富维销售分公司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销售分公司的议案》,销售分公司于 2019年5月注册并运营。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后市场业务子公司议案》,即富维车服科技公司,并于2022年2月份注册并运营,现已具备独立运营能力,一汽富维销售分公司全部业务已转移至富维车服科技公司,现将一汽富维销售分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4 月 25 日任期届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李鹏女士、陈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冯晓东先生、刘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全体董事暨公司董事会推荐陈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汉杰,男,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职称: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杨文昭,男,1977年出生,籍贯陕西眉县,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机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北京长庚消防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部主任、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兵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孙静波,女,1978年出生,籍贯吉林长春,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硕士,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吉林省信托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卢志高,男,1978年出生,籍贯河南虞城,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经济师。历任一汽丰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总成工厂代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培玉,男,1965年出生,籍贯江苏连云港,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长春轻型发动机厂总装车间代理党支部书记、总装车间党支部副书记、总装车间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铸造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值班主任、副总工程师,一汽山东汽车改装车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汽富维副总经理兼富维江森公司总经理,现任一汽富维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李鹏,女,1977年出生,籍贯吉林省吉林市,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管理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粮食物资总公司财务科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审计主管、副主任,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守东,男,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应用金融系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晓东,男,汉族,1969年出生,籍贯吉林海龙,民建会员,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注册部副主任、业务指导部主任,现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柏,男,汉族,1971年出生,籍贯吉林长春,民建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