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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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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核查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