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6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563,226元(含税),约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绩效考核结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庄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审计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购买2024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计折合约人民币17.16亿元,同意给予任一董事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下属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和具体实施的授权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决定适时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4-002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563,226元(含税),约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计折合约人民币17.1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为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开展,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4-00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潘子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子建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子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攀,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董攀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肖中珂。肖中珂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肖中珂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6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同比降低7.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等决定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相关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等决定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相关费用。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