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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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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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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27.96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5.22万元。

(4)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12万元。

(5)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450.48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 资产减值》等规定,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2023年度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74.04万元。

(7)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战略匹配度、研发项目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2023年度公司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损失863.93万元。

三、大额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负责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大石头露天煤矿常温区及高温区域岩石剥离施工工程以及其他应业主要求的爆破工程。

受宁夏地区环保政策影响,该项目处于临时关停状态,公司认为该项目的款项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就该事项提起诉讼,已判决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2,947,320.82元、违约金7,226,072.00元、垫资款利息9,771,090.00元及工程款利息;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禹学坤、朱艳、马宏伟、张宁生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已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出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单项计提比例为90%,累计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2,525.7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利润总额为13,705.3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述职。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还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2025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6,399,927.91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24,639,992.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2,247,921.70元,扣除2023年已分配利润224,568,924.60元,因此母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749,438,932.22元。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高股东回报暨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59,652,71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425,405,517.60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6.7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公司编制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123.98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7.62%。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潘源舟先生、李爱军先生、庄若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宏大时代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明钗先生因任该参股公司董事长,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公司与参股子公司联合民爆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国际化战略和业务发展对干部和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司重大人力资源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更好地支撑企业战略和业务发展,公司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十二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国际事务部”、“纪检审计部”、“发展规划部”、“投资发展部”、“证券保密部”、“财务共享中心”、“党群文化部”、“信息管理部”、“宏大学堂”、“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管部”、“行政部”。

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7.01项回避表决;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7.02项回避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股东梁发先生对7.03项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932,521,871.15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64,432.23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5,500.13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

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购买定期存单,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

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7,403,191.78元。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932,521,871.1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