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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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非独立董事陈琦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韩兆海、非职工监事顾宏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长朱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黄晶生、财务总监张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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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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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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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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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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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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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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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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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3、4、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芳、黄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张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军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颖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颖女士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0楼
联系电话:025-84736307
电子邮箱:jsnezqb@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简历
张颖,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职员;江苏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综合财务部副主任、综合财务部主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现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琦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名单如下:
冯永强(主任委员)、黄晶生、蔡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颖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